中国行政区划数据
行政区划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含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其中大陆地区地级行政区有-个地级市、-个地区、-个自治州、-个盟
县级行政区有-个市辖区、-个县级市、-个县、-个自治县、-个旗、-个自治旗、-个特区、-个林区
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一般说来,行政区划是以在不同区域内,为全面实现地方国家机构能顺利实现各种职能而建立的不同级别政权机构作为标志。行政区划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
行政区划代码,也称行政代码,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执行两项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代码由民政部门确定、发布。该标准对我国县以上行政区划的代码做了规定,用六位阿拉伯数字分层次代表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01-20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21-7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71-80表示工业园区或者经济开发区。